大同市城区磊磊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桂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202MA0JGN4W12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城区局前路北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平城税一局罚﹝2025﹞48号
大同市城区磊磊蔬菜店--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4-01-01至2025-06-30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10-01至2025-06-30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10-01至2025-06-3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1-01至2024-09-30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1-01至2024-06-30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4-01-01至2024-03-3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3-01-01至2023-12-3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2-01-01至2022-03-3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2021-01-01至2021-06-30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该纳税人于2025年4月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于2025年10月20日申请解除非正常,经查询,属于逾期超过360天,同时存在未缴销发票或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