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军华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孔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81676481123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赤壁市河北大道207号天骄华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壁市监处罚〔2025〕300号
当事人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加价收取居民水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当事人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加价收取居民水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综上所述,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壹万壹仟伍百元(¥1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1500.00元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