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嘉辰美容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小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5MA73606Q6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和平家园小区7号楼1单元13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家川)市监罚〔2025〕32号
2025年8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毛小莉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陈述该店成立于2021年4月,主要从事化妆品、日用品零售,共有店员2人,该店对陈列的化妆品按货柜对店员实行责任到人的定期检查养护制度,每月要求店员在自己所负责的管理区域进行检查养护,发现近效期或过期的化妆品及时上报法人进行报损处理。由于人手不到位,致使出现在会员货品陈列区过期的5种化妆品。执法人员检查之后,该店主动对店内经营的货品进行了检查清点,设立近效期货品专柜,对近效期化妆品进行专柜统一管理。涉案货品在出售时未过期,此为店内会员套餐项目,由于套餐时间长,涉案货品均放置过期。当事人承认其经营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事实,自愿接受处理。
经核实当事人经营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经与当事人核对,涉案金额总计1836元,上述违法事实真实存在,证据确凿,当事人均认可。
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嘉黛美肤理疗中心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