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龙琼副食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龙琼 | 注册资本: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3355698081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忠县金声乡广兴场14号附1号、附2号、附3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忠县市监处罚﹝2026﹞185号
当事人于2015年9月14日注册成立,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3355698081Y,名称:忠县龙琼副食经营部,核准在重庆市忠县金声乡广兴场14号附1号、附2号、附3号门面从事经营活动。2025年3月8日,当事人以4元/袋的价格从重庆泓垠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8袋盼盼香蕉味酥。该食品具体信息为:生产日期:2025年2月15日,保质期:9个月,生产厂家:成都市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栖贤街道天灯街189号,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251012100115,产品标准代号:GB/T22699,净含量:105克。当事人购进后放在其经营场所内以4.5元/袋的价格进行销售。购进该食品时,当事人收集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及配送清单,但未查验上述食品合格证明文件。2025年11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待售的商品中有3袋上述盼盼香蕉味酥超过保质期,另有2瓶大宝SOD蜜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其信息为:名称:大宝SOD蜜,生产厂家: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2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京妆20160020,限期使用日期:2024年7月17日。当事人以10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化妆品时未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也未保存相关凭证。2025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文书编号:渝忠县市监强制〔2025〕0436号)。同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供超过保质期的盼盼香蕉味酥的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销售记录;也未能提供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大宝SOD蜜的购进票据、供货商相关资质证明、销售记录。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3.5元(3袋4.5元/袋)、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20元(2瓶10元/瓶)。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未建立上述食品、化妆品的销售记录或台账,无法查询订单销售记录,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及化妆品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后的销售情况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未缴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规定,本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1.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食品安全意识;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坚持守法诚信经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大宝SOD蜜2瓶,罚款2000元。综上,本局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大宝SOD蜜2瓶;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