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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继春注册资本:611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902666167237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岑港街道司前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5
(2023)浙0902民初2487号
劳动合同纠纷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王**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2
2023-06-01
王**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3
2022-12-20
(2022)浙0902民初363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张*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4
2022-11-30
刘*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5
2022-10-25
陈**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6
2022-09-22
宋**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7
2022-09-22
单**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8
2022-09-21
张*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9
2021-07-14
浙舟定海劳人仲案(2021)207号
杨*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10
2021-07-13
浙舟定海劳人仲案(2021)200号
张*
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11-14
(2016)闽0203民初1378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舟山豪舟物资仓储有限公司,朱**,张**,豪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舟山豪舟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舟山市豪舟建材有限公司,舟山骅首物流有限公司,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
2017-06-29
(2016)闽0203民初1378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舟山豪舟物资仓储有限公司,朱**,张**,豪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舟山豪舟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舟山市豪舟建材有限公司,舟山骅首物流有限公司,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3
2016-11-24
(2016)闽0203民初1378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舟山豪舟物资仓储有限公司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4
2018-08-30
(2017)苏1281执39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3956兴化市江润建材机械有限公司与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6-12
2017-11-21
(2017)苏1183执1418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毅马铸锻有限公司与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6-02
2020-04-20
(2020)浙09执复8号
其他案由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浙江海洋力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5-12
2020-01-09
(2019)浙0902执异26号
浙江海洋力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舟山豪舟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6-04
2018-10-25
(2018)浙0902民初22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支行与浙江桦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26980.54元
民事案件
6
2018-11-26
2018-01-04
(2017)湘0181民初8466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湖南恒振投资有限公司与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朱**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11-21
2018-10-09
(2018)浙0902执17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恒尊集团有限公司、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8-11-21
2018-10-31
(2018)浙0205执恢4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天峰钢铁有限公司、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11-14
2018-08-17
(2018)浙09民终33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舟山市豪舟建材有限公司、浙江海洋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1-09
2018-07-30
(2018)浙72民初1205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顾**与舟山亘鑫水泥构件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舟定市监处罚﹝2025﹞537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对其在用的起重机进行改造。<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经许可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改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三十万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经许可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改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三十万元。
30000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2025-12-18
2
舟市监处罚﹝2025﹞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6日17时左右,在位于舟山市xx区xx街道xx村的浙江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起重作业因起吊物挤压并造成1人死亡的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三和公司“10.26”起重作业挤压事故负有主要责任。<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三和公司“10.26”起重作业挤压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罚款18万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三和公司“10.26”起重作业挤压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罚款18万元。
18000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6
3
舟定市监处罚﹝2025﹞105号
主要违法事实: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和压力容器,使用经改造但未经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未对在用的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对起重机械进行改造后未办理变更登记<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8万元。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变更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8万元。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变更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8000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2025-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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