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龙江绿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牛府圆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2MAD2M79C7J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007-2号4层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里)文综罚字﹝2025﹞第106-1号
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25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02-09
2
(哈里)文综罚字﹝2023﹞第002-1号
2025年1月 14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旅游管理科转交我队诉转案案件,反映黑龙江省绿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一案。依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队立案调查。2025年3月4日黑龙江绿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府圆接受了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询间中牛府圆向执法人员出示了旅行社的相关资质材料,法定代表人牛府圆承认了网上夸大宣传,与实际不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一般裁量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分别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壹仟零玖拾壹元(109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的处罚,参照《黑龙江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的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一般裁量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分别为“处3000元以上7000 元以下的罚款”给予伍仟元整(5000元)的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零玖拾壹元(31091元)的处罚。
30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03-21
3
(哈里)文综罚字﹝2025﹞第027-1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旅游管理科在对旅游者张女士(手机号码:13510371865)投诉线索核查中,旅游管理科发现黑龙江绿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月28日,旅游管理科认为该投诉符合诉转案条件,将前期投诉处理涉及案件线索证据移交执法大队。经执法大队核查,黑龙江绿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从轻裁量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分别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因游客未开始行程就退团未产生违法所得,建议给予黑龙江绿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元)的处罚。
5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03-21
4
(哈里)文综罚字﹝2025﹞第039-1号
根据市文广旅游局转发省文旅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立即对交通部门移交旅行社租用不合格车辆信息立案查处的通知》提供的线索,线索中反映省交通厅开展打击非法运营车辆专项整治中,发现黑龙江绿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7日租用大马牌车型车牌号为蒙E81017无运营资质的17 座车用于从事旅游业务的相关违法违规经营线索。
根据现有事实及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黑龙江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关于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从轻裁量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分别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现拟对你单位黑龙江绿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陆拾肆元(26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共计人民币伍仟贰佰陆拾肆元(5264元)的处罚。
5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03-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