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豪购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祥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02MA6PKA9X4N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朱提步行街2号楼14号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昭处罚〔2024〕576号
昭阳区豪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销售无标签标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行为。2024年9月2日,我局委托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昭阳区豪购超市销售的4瓶天之蓝绵柔型白酒进行鉴定,2024年9月2日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系侵犯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侵犯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鉴于当事人认识态度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应对当事人依法处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侵权产品,并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玫瑰葡萄糖果汁饮料2瓶;莫小希蜂蜜白桃1瓶;莫小希蜂蜜菠萝桃1瓶;芬达水蜜桃味汽水2瓶;达利园优先乳1瓶;椰谷鲜椰汁3瓶;海之盐电解质饮料3瓶;康师傅蜜桃乌龙茶3瓶;景田引用纯净水7瓶;咚咚豆干7袋;添乐卡通王厚片海苔3袋;大滚锅滇橄榄2袋;心太软素香辣鱿鱼5袋。
2、没收侵权产品:天之蓝绵柔型白酒4瓶。
3、对其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罚款:26000.00元。
4、对其侵犯“天之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3960.00元。
罚没共计29960.00元。
29960.00元
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