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匠心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晓宁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1100MA6TGAKX6D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街道办事处亿龙金河湾2期5号楼1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沣东税罚﹝2024﹞162号
你(陕西匠心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1-01-01 至2024-09-30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1-01 至2024-09-30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1-01 至2024-09-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3-01 至2021-06-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2-02-01 至2022-03-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3-01 至2024-11-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1-01 至2022-06-30 小企业会计准则未按期进行资料报送 2022-01-01 至2024-09-30 小企业会计准则未按期进行资料报送 (非正常户解除)税种未按期申报,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申报纳税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你(陕西匠心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你单位逾期未申报行为处罚款 1650 元。
165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税务局沣东税务所
2024-12-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