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光耀煤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光祥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5215592058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阳长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4-30
2018-04-10
(2018)黔0525民初6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纳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纳雍县光耀煤焦有限公司、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纳市监罚[2024]323号
经查,当事人纳雍县光耀煤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0日,2015年就停止了经营活动,且未办理歇业登记,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地址。执法人员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查询到该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023年度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登记状态显示:续存(在营、开业、在册)。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光祥已经死亡,股东王品和王光平无法联系。纳雍县社会保障事业局提供的证明显示当事人在纳雍县社保系统未查询到任何数据及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关于核查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纳税情况的回复显示当事人为非正常注销状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4 年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纳市监通〔2024〕6号文件及附件1《2024年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名单》打印件一份,证明该案案件来源及当事人在清理名单内的事实;
证据2:2024年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拍摄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未在注册的地址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实;
证据:3:纳雍县光耀煤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光祥之子王员询问笔录一份,证明王光祥已死亡,该公司未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实;
证据4:纳雍县阳长镇乐丰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1份,证明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王光祥已死亡,该公司连续多年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实;
证据5:纳雍县光耀煤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光祥的死亡证明打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王光祥已死亡的事实;
证据6: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打印该公司公示信息3份,证明当事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且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事实;
证据7: 纳雍县社会保障事业局提供的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在纳雍县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记录的事实;
证据8: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关于核查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纳税情况的回复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为非正常注销状态。
以上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与本案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已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