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乐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亮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05PHT84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京津公路187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1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5-05-09
劳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1
劳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4
2024-11-18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6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6
2023-11-16
劳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7
2022-08-24
(2022)津01民特226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天津市蓝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魏**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05-06
劳动争议
王**
天津市蓝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08
(2024)津0114民初18535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李**
天津市来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4-11-18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李**
天津市来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给予天津市来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6-24
2
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4号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给予天津市来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