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儒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00068783806R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918号2栋1204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9
2020-11-11
(2020)闽0503民初7565号
保险纠纷
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龙**等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050.8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泉二交执﹝2025﹞罚字第186号
2025年4月17日15时1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刘沛民、刘文凯对闽C54430号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已过期进行普通货物运输,向闽C54430号重型自卸货车所属公司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受托人进行调查。经查,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安排刘继聪驾驶闽C54430号车辆运输渣土,从四黄村运载渣土到鲤城区满堂里建筑工地,运费标准为每方9元,运费一共200元,已收取。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C54430重型自卸货车证号为闽交运管泉字35050202****号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8日,未及时更新延续。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10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2
2
闽泉二交执﹝2025﹞罚字第135号
2025年3月11日17时38分,刘继明驾驶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闽C54430号重型自卸货车﹝3轴﹞单趟次运载可解体的渣土从四黄村运到鲤城区满堂里建筑工地途经鲤城区南环路Y006线K6+900M处,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自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32.65吨,总质量限值为25吨,超限7.65吨,超限率30.6%。已采取现场电子情报板提示方式,将卸载要求及卸载地点告知驾驶员刘继明。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圆整﹝¥2100﹞
21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2
3
闽泉鲤城管罚决﹝2024﹞00049号
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11时许,运输渣土经过鲤城区浮桥街道满堂里工地门口时,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遗撒,面积约2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令改正,处人民币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4-10-10
4
闽泉交执﹝2023﹞罚字第135号
2023年9月18日,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直属所工作人员在办理闽C-54996重型自卸货车年度审验业务时发现,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对闽C-54996重型自卸货车进行车辆检验检测,并把案件线索移交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并责令经营者到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受处理。经进一步调查,根据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直属所出具的《泉州市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备案记录表》显示,闽C-54996重型自卸货车本应在2023年07月完成车辆检验检测,因公司疏忽拖延至2023年08月03日才做,超期3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6
5
闽泉三交执﹝2023﹞罚字第738号
2023年8月23日16时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郑思默、王家筑在山海路与东辅路交界处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军驾驶闽C-58252号重型自卸货车,途经山海路与东辅路交界处。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运载渣土从高效太阳能工地运往泉州动车站五建工地,车上运载的渣土堆积在后车栏板上,没有清理,且后车篷布没有盖严。该趟运输由泉州市万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陈军驾驶闽C-58252号重型自卸货车运输。闽C-58252号重型自卸货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证号为闽交运管泉字350502025280号。陈军已取得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