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文琦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4MA35F8JQ4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六家桥乡七分村大塘街迎宾大道59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28
(2020)粤0513民初19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马**,马**,马**
南城县顺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吴**,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公司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2
2018-06-12
(2018)闽0582民初686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青阳支公司与王*、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东交罚﹝2025﹞01951号
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F37989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2
抚交强(超)罚﹝2025﹞0100号
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赣FB8921货运车辆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交通部门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罚款
3600.00元
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1
3
粤惠东交罚﹝2024﹞02455号
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F37989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8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4
4
粤惠东交罚﹝2024﹞01158号
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F37989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8
5
洪交超罚﹝2023﹞01130251号
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罚款5500元
55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23
6
鹰交罚﹝2023﹞0761号
赣F86679超限违法
责令改正,500
500.00元
鹰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0-13
7
粤潮安交罚﹝2023﹞00763号
2023年08月07日04时44分,在S233马图-汕头线K116+236处(汕头方向)检测到赣F72018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重52.515吨(该数据为车辆实际车货总重数据减去10%误差的重量),轴数6轴,限重49.000吨,超限3.515吨。经查实,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F72018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指标超过规定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询问笔录》《非现场检测单》、监测点抓拍图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09-07
8
瑞金交罚﹝2023﹞0366号
2021年05月04日04时24分,驾驶员王斌驾驶赣F98166、赣F26C0挂车辆装载稻谷超限3.425吨
超限行驶公路,罚款1500元。
1500.00元
瑞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18
9
鹰交罚﹝2023﹞0253号
赣FB8921超限违法
责令改正,9000
9000.00元
鹰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7-06
10
丽路政罚﹝2023﹞0920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4月17日03时12分,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35(新海线)景宁方向K1060+470检查时发现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崇仁县瑞达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佰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景宁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佰肆拾伍元整。
645.00元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