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山县灵城镇金农农化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师雄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5MD8QB48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友谊路乐城丽苑4幢406车库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15
(2020)桂0721民初476号
灵山县灵城镇金农农化经营部
广西耐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钦农(种子)罚〔2023〕3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电〔2023〕3号)文件要求,2023年2月7日,本机关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联合钦州市种子管理站依法对灵山县灵城镇金农农化经营部经营的“孟两优838”水稻杂交种进行春季种子扦样送检。根据本机关2023年10月9日收到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不合格种子样品查处工作的通知》(编号:GNTB20230120)附件4的线索材料,上述“孟两优838”水稻种子样品,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田间纯度鉴定检验(检验报告NO:J-2023-03-184)显示,纯度为92.2%,低于96.0%的种子质量执行标准(GB4404.1-200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种子为劣种子”的规定,当事人经营的“孟两优838”批次水稻杂交种子为劣种子。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经营劣种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1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