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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9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辉金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169848240XQ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剑南街道林安国际商贸城C11-27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16
(2021)赣0429民初1232号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九江市姑塘航运有限公司
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龚**
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北扬州交水执〔2026〕1号
2026年03月22日16时30分,苏北航务管理处扬州航务中心执法人员在施桥三号船闸下游闸首发现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未如实提供船舶信息,违反了《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叁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3000.00元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2026-03-25
2
九港罚﹝2026﹞05001号
2025年10月12日19时许,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剑邑8”下行航经鄱阳湖庐山市神灵湖、落星墩水域处,未按照规定显示灯光信号,其前桅灯、后桅灯、舷灯均未点亮。
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2026-02-02
3
洪交罚﹝2025﹞01020158号
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
罚款8000元
8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4
洪交罚﹝2025﹞01040160号
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
罚款8000元
8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5
洪交罚﹝2025﹞01090175号
2025 年 8 月 13 日 8 时 30 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南昌市水路运政码头电子巡查中发现,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曦昊曙光, 7 月 31 日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经调查曦昊曙光船舶总吨 4226,总长 99.8 米,主机功率是 1338 千瓦,B 级航区载重吨 9048 吨,未造成事故,违法情节一般。有海事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AIS轨迹、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视频、当事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船舶检验证书相关页、船舶营运证、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予以证明。
罚款12000元整
12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0
6
洪交罚﹝2025﹞01090167号
2025年 8月 11日 9时 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电子巡查中发现,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赣泓洋 13633涉嫌 7月 16日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赣泓洋 13633船舶总吨 5826,船舶总长 118.80米,B级航区载重吨 11960.00,未造成事故,违法情节一般。有海事机构发布航行通告、AIS轨迹、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视频、当事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船舶检验证书相关页、代理人身份证、船舶营运证等材料予以证明。
罚款12000元整
12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9
7
洪交罚﹝2025﹞01120036号
2025-08-5 09:11,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南昌市水路运政码头电子巡查中发现,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明航顺 6月 25日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经调查船舶明航顺船舶总吨 6913吨、主机功率 2台 1470千瓦、船长 115.8米、船宽 21.72米、B级航区载重吨 15800吨、船舶经营人是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20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8
8
洪交罚﹝2025﹞01090172号
2025年 8月 12日 10时 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电子巡查中发现,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剑邑 2688涉嫌 8月 1日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剑邑 2688船舶总吨 2957,船舶总长 89.80米,B级航区载重吨6102T,未造成事故,违法情节一般。有海事机构发布航行通告、AIS轨迹、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视频、当事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船舶检验证书相关页、代理人身份证、船舶营运证等材料予以证明。
罚款8000元整
8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9
九港罚﹝2023﹞10005号
江西剑邑航运有限公司经营船舶明亮之星载运煤炭从江阴至南昌,未遵守《关于鄱阳湖、赣江水域实施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九港海通字[2023]1 号)关于受限船舶通过鄱阳湖二桥前,应向鄱阳湖老爷庙港航海事综合行政执法基地报告的管控要求,未经报告擅自通过鄱阳湖二桥,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