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盛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俞剑鑫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344025922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九一丘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3
(2024)苏0102民初1568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科盛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昌久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南京中商金润发鼓楼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
2024-08-30
(2024)浙0203民初693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烟台字心坊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嘉兴市真诚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凯邦饲料有限公司,浙江科盛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3
2022-05-16
(2022)浙0603民初391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东莞市铭锋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吉宠商贸有限公司,浙江科盛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福贝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科盛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绍兴小淘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4
2022-05-13
(2022)浙0603民初372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东莞市铭锋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科盛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科盛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出格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柯市监处罚﹝2026﹞143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所售猫粮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及对饲料功效的保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人民币200元(贰佰元整)。<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人民币200元(贰佰元整)。
200.00元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