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通尚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2556701478M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枣园镇闫家屯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
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2
2024-04-19
(2024)鲁1121民初14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宋**,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支公司,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
五莲县人民法院
3
2023-05-25
(2023)皖0208民初9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集瑞联合卡车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鸿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袁**,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3-05-12
(2023)皖0208民初9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集瑞联合卡车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袁**,山东鸿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3-05-12
(2023)皖0208民初9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3-04-27
(2023)鲁1325民初2698号
保险人代位权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
费县人民法院
7
2023-04-14
(2022)川0193民初1505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桑**,禹**,桑**,桑**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8
2023-03-07
(2022)川0193民初1505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桑**,桑**,桑**,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9
2023-02-06
(2022)鲁1312民初5375号
返还原物纠纷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
赵**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10
2022-11-18
(2022)皖0208民初21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集瑞联合卡车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袁**,刘**,山东鸿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01
2025-09-19
(2025)鲁1302执10697号
行政非诉执行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临沂市交通运输局行政非诉执行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2-25
2023-02-13
(2022)鲁1312民初5375号
返还原物纠纷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赵**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0-21
2021-08-20
(2021)鲁1302民初6349号
股权转让纠纷
胡**、滕**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10-08
2021-07-13
(2021)鲁1312民初331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赵**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9-04
2018-12-27
(2018)鲁1302民初10653号
追偿权纠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与临沂骏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5-25
2021-02-02
(2021)鲁13民终48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30
2021-02-22
(2021)鲁1325民初3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孙**、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3-29
2019-10-30
(2019)鲁1302民初992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4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15
2020-09-08
(2020)鲁1311民初36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荣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袁**、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2-10
2020-12-02
(2020)鲁0214民初131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薛*与毛**、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630315交罚﹝2025﹞45号
2025年09月03日16时03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遂宁段射洪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刘兴杰驾驶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所属鲁Q922EE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阜新辽驰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辽JU374超低平板半挂车运输酒瓶状雕塑大件下站。鲁Q922EE道路运输证号鲁交运管临字371302424596号,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2日;辽JU374超临时牌照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4日;驾驶员取得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该趟运输办理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号A1300002025090184907,有效。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载明的车货总重49.00吨,车货总长23.00米,车货总宽3.75米,车货总高4.50米,经现场勘验,车货总长21.20米,车货总宽4.40米,车货总高3.85米,车辆在河北曲阳南站上站时称重吨位为24.90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勘验笔录、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临时牌照复制件、从业资格证复制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查询结果复制件、违法记录查询结果复制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在此后的运输过程中,请规范办理《超限车辆运输通行证》,严格按照《超限车辆运输通行证》载明的事项运输。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条,给予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的行政处罚
110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09-04
2
37072420250103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罚款
1050.00元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1
3
371323202501195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0吨)案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0
4
371323202501255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3吨)案
罚款壹仟玖佰伍拾元整
1950.00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0
5
371323202501024
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3吨)案
罚款壹仟玖佰伍拾元整
1950.00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8
6
临沂兰山税罚﹝2025﹞1号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兰山区税务局
2025-01-09
7
J371324202400939
2024年10月08日 14时59分,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兰陵县兰陵高速出口对赵海生驾驶的鲁Q995ET 鲁Q2GL1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飞雅****、金伟****向赵海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赵海生不申请回避,现场调查发现,赵海生现场无法出示该挂车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和其它有效证明,经调查认定: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程度较轻。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录像,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8
8
J371302202400417
2024年06月04日 14时34分,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发现当事人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的鲁Q293DP(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通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该车辆违章。经检查发现鲁Q293DP(黄色)年审有效期至2023年02月28日,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证据:车辆基本情况信息表、案件移交单。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04
9
J371321202400006
2022年05月17日 02时49分,沂南县沂新路14KM+450M处由北向南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Q199DX(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系统现场检测,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53.156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车货总质量超限4.156吨。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违法事实成立。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5
10
J371321202400007
2022年05月26日 02时36分,沂南县沂新路14KM+450M处由北向南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Q199DX(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系统现场检测,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52.762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车货总质量超限3.762吨。山东骏驰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违法事实成立。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检测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6-2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