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一二三团天天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星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4202328850754F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第七师一二三团四连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师市监处罚〔2026〕10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8月5日注册登记成立,自2017年起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经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核实,当事人税务信息为非正常户注销状态;经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当事人不涉及劳动争议。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发布提示性公告后,当事人在公告期限内未履行公示年度报告的义务,也未发布歇业公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第七师一二三团天天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将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报请负责人审批。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3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8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6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4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7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8-07-06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