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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露维塔(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万炬炬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MAEE4YFA7L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东湖城拾光B2栋三单元14楼25号-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明,当事人的抖音店铺名称为“可立舒 Cedem”,抖音店铺销售的“瑞优加-可立舒营养果汁饮品”在宣传页面中有“调理呼吸道(日常保健)”、“祛痰镇静、适用于干咳湿咳”、“上呼吸道感染、舒缓发炎、润燥”、“缓解夜咳、提高睡眠质量”、“消炎止咳、提痰排痰、修复粘膜”、“助眠”等内容。上述“瑞优加-可立舒营养果汁饮品”配料表为饮用纯净水、蜂蜜、菊花、浓缩柠檬汁 11.1%、浓缩草莓汁 8.5%。当事人无法提供“瑞优加-可立舒营养果汁饮品”具有调理呼吸道、消炎止咳、助眠等功效的证据材料。 另查明,当事人委托个人为其制作抖音店铺上“瑞优加-可立舒营养果汁饮品”该款商品的宣传页面,广告制作费用为 150 元,以现金支付,当事人提供了委托制作协议书。 2025 年 9 月 18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洪市监责改〔2025〕05-0519),责令当事人在 2025 年 9月 30 日前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当事人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删除了上述有关消炎止咳、调理呼吸道、助眠等功效的宣传内容。 还查明,当事人可以提供上述“瑞优加-可立舒营养果汁饮品”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票据、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在抖音店铺宣传“瑞优加-可立舒营养果汁饮品”,具有调理呼吸道、消炎止咳、助眠等功效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处罚,参照自由裁量理由,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300 元的行政处罚。
3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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