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滨河北路利客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海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4MA7NCWPR3Y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东育龙湾住宅1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市监处罚〔2025〕2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4日因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其门店,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烟草专卖局查获,涉案商品:红塔山(硬经典100)1.2条、玉溪(软)5.1条、冬虫夏草(双中支)2.4条、云烟(呼伦贝尔碧草云天)5.2条、玉溪(鑫中支)13.2条、云烟(硬苁蓉)0.9条、中南海(5mg)0.4条、哈德门(纯香)0.4条、云烟(小熊猫家园)0.7条、兰州(硬珍品)0.7条、南京(炫赫门)1.2条、云烟(软珍品)0.5条、黄山(红方印细支)0.9条、云烟(细支云龙)0.9条、利群(新版)0.9条、云烟(呼伦贝尔天堂草原)0.7条、红塔山(软经典)0.6条、七匹狼(纯境)0.4条、娇子(宽窄好运细支)0.4条、金圣(庐山)0.3条、南京(十二钗薄荷)0.4条、贵烟(跨越)0.3条、黄鹤楼(软蓝)0.5条、利群(软蓝)0.5条、牡丹(软)0.4条、云烟(呼伦贝尔天之韵)0.5条、长白山(777)0.6条,合计27个品种40.2条。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烟草专卖局核定价格,货值金额为8985元。
另查明:当事人经营的烟草制品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均为真品烟草。因无证经营已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呼玉烟存通字【2024】第208号)。截止查获时,未售出烟草制品。
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了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构成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给予行政处罚。
1800.00元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