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红阳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贺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212MA42WJWKXE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西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汴祥市监处罚〔2026〕80号
2026年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红阳小吃店进行责改后检查时,发现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红阳小吃店使用的“宝利高活性干酵母”,制造商:内蒙古佰惠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12月18日,保质期:24个月,现场未能提供有效票据。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现场核查并对初步询问,于2026年7月14日进行线索备案,2026年7月16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并指派焦凯、王康宁二位同志负责调查此案。2026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焦凯、王康宁依法对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红阳小吃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红阳小吃店所销售的“妙记酸梅汤”,生产商: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60610,保质期:9个月,现场未能提供有效票据。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汴祥市监责改〔2026〕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下达了汴祥市监当罚〔2026〕9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2026年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焦凯、王康宁依法对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红阳小吃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宝利高活性干酵母”,现场未能提供有效票据。“宝利高活性干酵母”是在批发市场购进的,当事人未索要购进票据,是在执法人员下达责改后购进的,具体时间当事人记不清楚了,共购进1箱,1箱进价150元,货款150元已付清。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祥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