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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壹叁伍柒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云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3MAC7YBWA6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薛家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海市监处罚﹝2024﹞168号
主要违法事实:一、当事人未在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处标明经销商的<spanclass="cbz">联系方式</span>、未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等信息。二、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许可,生产、销售调味品类食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一、当事人经营的极佳西冷未在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处标明经销商的<spanclass="cbz">联系方式</span>、未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等信息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所指的未按要求标明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责令改正;二、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许可,生产、销售涉案沙司酱、黄油蒜酱、封装黄油、蘑菇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的行为,结合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沙司酱60瓶、黄油蒜酱15罐、封装黄油30盒和蘑菇酱150瓶;2、罚款2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一、当事人经营的极佳西冷未在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处标明经销商的<spanclass="cbz">联系方式</span>、未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等信息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所指的未按要求标明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责令改正;二、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许可,生产、销售涉案沙司酱、黄油蒜酱、封装黄油、蘑菇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的行为,结合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沙司酱60瓶、黄油蒜酱15罐、封装黄油30盒和蘑菇酱150瓶;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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