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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王春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春注册资本:0.0001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620302MA74B2DK5N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白家嘴八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2-06
2017-08-15
(2016)甘0302民初2668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金川区王春诊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9213.7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川)市监罚〔2026〕37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4日从重庆嘉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复方醋酸氟轻松酊(生产日期:2023/11/15,产品批号:20231108,有效期至2025/10,规格:每1mL含醋酸氟轻松0.4mg水杨酸50mg;冰片20mg,生产厂家:浏阳津兰药业有限公司)20盒,购进价格为7.8元/盒,使用价格为8.5元/盒。 截至2025年10月有效期届满前,当事人已合规使用14盒。剩余6盒在超过有效期后,仍存放于当事人药品阴凉柜内,未按规定标示且与有效期内药品混放,至2026年1月14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 本案货值金额根据现场标价及库存数量计算,为8.5元/盒×6盒= 51元。由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未被使用,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表示认可。
对金川区王春诊所进行了: 1.罚款:金额25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复方醋酸氟轻松酊(批号:20231108)6盒;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25000.00元
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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