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伟 | 注册资本:74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3223287733307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环城路4号新天地世贸中心12-206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富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号
2024 年11月30日,富蕴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富蕴县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3223287733307,单位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环城路4号新天地世贸中心12-206门面房)管理服务的富蕴县新天地世贸中心进行举报投诉核查,经核查发现,富蕴县新天地世贸中心内其余楼栋消防设施均可正常使用,但 23 号楼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该行为属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富蕴县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负法律责任。因该场所在前期报住建局验收之后,一直在整改相关问题,已主动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对场所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整改,23 号楼内存在的问题虽然在整改过程当中未经备案、且无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但该公司也针对紧急情况做了相应的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并聘请第三方做了安全评估,予以从轻处罚
给予富蕴县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9000.00元
富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