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魏军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0P82DYXF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青菜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城处罚〔2025〕002号
2025年2月24日,我所接到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魏军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HRC2025070030,噻虫胺实测值为0.079mg/kg,标准指标为≤0.04mg/kg。检验结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2月24日,我所执法人员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魏军蔬菜店进行检查,该批芹菜已经售完,当事人在现场未能提供该批芹菜完整的索证索票。我所于2025年2月24日填写了立案审批表,所领导于2025年2月24日批准立案。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1、罚款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60元。
罚没款共计526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锋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5-03-24
2
临市监城处罚〔2024〕1号
经查,当事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青菜市场经营蔬菜店,经营的散装食品有豆腐皮、面精块、豆腐。2019年1月8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月7日,至查获之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该店从2024年1月7日至案发时经营散装食品的营业额是4000元,获利100元。上述事实由当事人口述和执法人员检查获得。
一、没收违法所得100元。二、罚款3000元。
罚没款共计31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