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民芝康药店(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申金圆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2MA487R2J1T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东启街与学府路交叉路口第9-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老河口市监处罚〔2026〕239号
当事人从事药店经营的过程中,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合规企业购进药品。当事人构成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之规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8盒、“硝酸咪康唑乳膏”4盒;
2、没收违法所得308元人民币;
3、罚款2000元人民币。
2000.00元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