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斌注册资本:3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5YUHHPXX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黑山镇金竹路5号1幢负1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26
(2022)渝0113民初673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何*,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
2022-03-23
(2021)渝0113民初32440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李*,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3
2022-03-22
(2021)渝0113民初32440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李*,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4
2022-03-21
(2021)渝0113民初32440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李*,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5
2022-03-18
(2021)渝0113民初32440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李*,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6
2022-03-17
(2021)渝0113民初32440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李*,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7
2022-02-23
(2021)渝0113民初32440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李*,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8
2022-02-16
(2021)渝0113民初3247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x**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9
2022-02-16
(2021)渝0113民初3247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李*,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10
2022-01-05
(2021)渝0113民初22191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
李*,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30
2022-03-30
(2021)渝0113民初32440号
追偿权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与李*,何*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074.18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25
2022-05-27
(2022)渝0113民初673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与李*,何*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299.45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14
2022-02-16
(2021)渝0113民初3247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与何*,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1605交罚﹝2025﹞68号
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当事人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蒲兴云驾驶渝DX7792四轴凌宇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载商砼从合川区二郎镇运往龙女镇青岩村,途经国道350线K472 200m公路左侧,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张棚(23130517071),唐茂林(23130517057)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本机构执法人员张棚(23130517071),唐茂林(23130517057)与驾驶员蒲兴云共同勘验,该车车货总重39200千克,超限8200千克,超限率26.45%。该车装运商砼为可解体物品货物,初步调查,确认渝DX7792四轴凌宇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由蒲兴云驾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二十七条,给予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0
2
川1605交罚﹝2024﹞0186号
2024年06月30日05时57分,当事人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蒋山驾驶渝DH5137-渝DX990挂六轴东风牌货车运载石子,从四川省武胜县烈面镇运往南充市嘉陵区恒鼎建材有限公司途经武胜县境内国道G212线k1118 200m处,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张琅,肖永明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7.54吨,超限8.54吨,超限率17.43%,该车装运石子,为可解体物品货物,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超限。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给予重庆鼎创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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