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协民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MA604RM038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黄杨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4
(2023)渝04民终121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秀山县协民医院
严**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6-19
(2023)渝0241民初70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严**
秀山县协民医院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3-03-09
(2023)渝0241民初70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严**
秀山县协民医院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2-10-10
(2022)渝0241民初2934号
劳动争议
林**
秀山县协民医院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秀山市监处字(2023)202号
经查,当事人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一、收取患者护理费、静脉采血等涉及重复收费2264人次,金额:19684元,医保基金多支付:13433.71元,患者多付价款:6250.29元;二、违反按日计数、价格规定涉及83人次,金额1223.78元,医保基金多支付:822.7元,患者多付价款:401.08元;综上当事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期间违反《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渝价〔2004〕143号)价格规定,涉及2347人次,致使患者多付价款共计:6651.37元。(涉及医保多付资金,医保局已立案处理。)2023年8月8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邮件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秀市监退〔2023〕01140号)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退还多收价款。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能退还患者多付价款:6651.37元。
责令消除影响
6651.37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