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夏层铺鼓眼睛摩托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立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5MA4MNAAC96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夏层铺镇学校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永市监处罚〔2025〕87号
2025年8月7日,本局对江永县夏层铺鼓眼睛摩托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店内有2台“台铃”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S2414Z车辆制造日期:2025-05-28;产品型号:TDS2414Z,车辆制造日期:2025-07-22),2台电动自行车整车外观与该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直观图案形不一致,本局当即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江永市监强制〔2025〕13-080702号),对上述2台电动自行车采取查封措施,本局委托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型号:TDS2414Z,车辆制造日期:2025-05-28;产品型号:TDS2414Z,车辆制造日期:2025-07-22,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经检验,尺寸限值和整车质量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AHJH(D)字(2025)第0932号》并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本局提出复检,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检要求。
经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8月5日,从生产厂家台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购进了2辆“台铃”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S2414Z,车辆制造日期2025-05-28;产品型号:TDS2414Z,车辆制造日期2025-07-22),进货价为:980元/辆,销售价为:1260元/辆,至案发之日无销售,无违法所得,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2520元。
处罚款2520元,上缴国库。
2520.00元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2
江永市监处罚﹝2023﹞129号
2023年8月28日,我局执法员对江永县夏层铺镇鼓眼睛摩托车店行开展交通顽障痼疾专项整治时发现:该车行内待售的“台铃”电动自行车与该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直观图形不一致,整车编码:329722301289618,电动机型号SWX48V400W,产品型号:TDR2375Z,电动机型号:SWX350-48,产品型号:TDS38LZ ,与电动自行车GB17761-2018鞍座标准不符,当事人不能提供现状车辆型式试验报告,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江永市监限提[2023]13-0828号。并对当事人的两台“台铃”进行了扣押封存强制措施,江永市监强制[2023]13-0828号,当事人逾期不能提供现状车辆型式试验报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三)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的规定。
1.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