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云表镇晴同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显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7MA5QE5EL0X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南宁市横县云表镇周璞村委周璞村12队38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横市监处罚〔2025〕451号
经查明,2025年5月,当事人未依法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云表镇云表街的烟草销售点以每条110-22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了真龙、双喜等品牌8个品种共计36条烟草制品,在其位于横州市云表镇周璞村委周璞村12队381号销售,上述烟草制品品种、数量、进货价以及销售的烟草制品品种、数量、售价等明细如下:
1.真龙(凌云)进2条,进货价140元/条,零售价150元/条,未售出,无获利;
2真龙(鸿韵)进7条,进货价190元/条,零售价200元/条,未售出,无获利;
3.真龙(软祥云)进11条,进货价130元/条,零售价140元/条,已售出0.4条,销售额为56元,获利4元;
4.真龙(轩云)进5条,货价150元/条,零售价160元/条,已售出0.1条,销售额为16元,获利1元;
5.红塔山(硬经典100)进1条,进货价110元/条,零售价120元/条,未售出,无获利;
6.84软盒玉溪进8条,进货价220元/条,零售价230元/条,未售出,无获利;
7.双喜(硬经典)进1条,进货价140元/条,零售价150元/条,未售出,无获利;
8.双喜(硬经典1906)进1条,进货价160元/条,零售价170元/条,已售出0.5条,销售额为85元,获利5元。
截至2025年9月2日案发时止,当事人已将上述烟草制品中的真龙、双喜等品牌卷烟1条售出,销售额为157元,利润为10元,剩余35条价值6163元烟草制品被横州市烟草专卖局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的违法经营总额为6320元,违法所得为10元。当事人已于2025年9月8日领回被横州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的35条烟草制品。
另查明,2023年9月12日,当事人曾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受到本局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十元(¥10.00);
二、处以违法经营总额6320元25%的罚款计一千五百八十元(¥1580.00)。
上述罚没款项合计一千五百九十元(¥1590.00)。上缴国库。
1580.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2
横市监处罚〔2023〕396号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构成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十九元(¥19.00);
二、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20元20%的罚款计四百零四元(¥404.00)。
上述罚没款项合计四百二十三元(¥423.00)。
404.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