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正大办公机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鹏 | 注册资本:30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817551967933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寇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市监处罚〔2026〕47号
经查,2025年9月14日,当事人共计生产了34件(含返修入库4件)规格型号为:850×330×890(mm)的层板(儿童家具),其中正常生产30件,成本为162.37元/件,返修入库4件,成本价为193.7元/件,综合成本为166.06元/件。当事人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2月10日之间,在小红书平台售卖上述层板(儿童家具),标价为318元/件,累计售出20单共计24件,实际成交价为270.3-318元之间,剩余库存10件,累计销售额6658.32元。综上,该案货值金额为10812元,违法所得为6658.32-166.06*24=2672.8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李鹏)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李鹏飞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和李鹏飞的身份情况;
2.检验报告(编号:No:ZX-JJJ25-GET051)、产品质量改进建议书、抽样单、抽检通知书、抽检结果通知书各1份,检验单位资质认定证书1份,证明了当事人产品抽检及检验不合格情况;
3.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检验报告送达回证1份,证明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及不合格产品的库存情况;
4.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成本以及获利情况;
5.当事人提供的生产通知单、下料单复印件各1份,证明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情况;
6.河南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召回公告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情况;
7.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复印件1份,证明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销售情况;
8.当事人提供的成本核算情况说明1份,证明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成本情况。
1.没收不合格的层板(儿童家具)10件;2.罚款8649.6元;3.没收违法所得2672.88元;罚没款合计11322.48元。
8649.60元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