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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榆树林子镇晓春农资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晓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30823MA0AWPH154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平泉市榆树林子镇百代营子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3〕49号
2023年4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刘晓春开办的“平泉市榆树林子镇晓春农资门市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销售的“绿力倍健”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水剂)、“爱尚绿罗”钙镁硼铁锌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等8种商品未标明价格,也未发现当事人以其他方式公示商品价格。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明码标价或者以其他形式公示价格销售商品。
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5
2
冀市监承处〔2023〕13082323000144号
经查证,当事人货架上摆放销售的“绿力倍健”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水剂)、“爱尚绿罗”钙镁硼铁锌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等8种商品未标明价格,也未以其他方式公示商品价格。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明码标价或者以其他形式公示价格销售商品。2023年4月27日我局下达《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3年4月28日16时00分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当事人未按我局规定的时间接受询问。在2023年4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之前,2023年3月1日时,我局执法人员已通过微信监管群告知其严格落实价格法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截止2023年5月5日上午,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未建立经营账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0.2000万元,责令改正
2000.00元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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