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充县凤和烟花鞭炮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绍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1325MA6CJPTJ0B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西充县仁和镇凤和社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1
(2025)川0724民初1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绵阳市安州区明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充县凤和烟花鞭炮厂,范**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9-24
2015-09-24
(2015)太民初字第00169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朱**与西充县凤和烟花鞭炮厂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237.6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6〕60号
1.当事人在西充县仁和镇凤和社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业务,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因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当事人购进了浏阳市金亿硫磺加工厂生产的工业硫磺粉,该产品执行标准为GB/T2449.1-2021,属于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的产品。本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显示浏阳市金亿硫磺加工厂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文件。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浏阳市金亿硫磺加工厂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当事人购进上述工业硫磺粉未建立购进台账,无进货票据。查询当事人原料库房出入库记录,可查询到的数量共计144袋,购进价为59.2元/袋,货值金额共8524.8元,因涉案工业硫磺粉仅为烟花爆竹产品的原料之一,故无法单独计算违法所得。
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0
2
南西市监处〔2024〕51132524000190号
2024年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并存放于F3成品库房的80件“喜上添喜”组合烟花(产品等级:C级,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5日,执行标准:GB10631-2013、GB19593-2015 GB24426-2015,组合发数:100发)烟花纸筒两侧与外包装箱之间加垫有泡沫隔板,遂实施行政强制措予以查封。2024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四川中安天益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烟花进行抽样送检(抽样数量:8件,备样数量:4件,抽样基数:80件),经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结构和材质不符合GB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罚款0.6500万元
6500.00元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