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国文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HQEY18L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对坡镇杉寨村凉水井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3
(2023)粤1971民初195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丰驰机械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城市自强纸业有限公司,江西亿顺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
2023-07-05
(2023)粤1971民初195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丰驰机械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城市自强纸业有限公司,江西亿顺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3
2022-05-11
(2022)黔05民终1317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李*,李*,李**,李**,李**,李**
毕节益信通投资有限公司,陈**,陈*,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靳**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3-10
(2021)黔0502民初16694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尹**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5
2022-03-10
(2021)黔0502民初16694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x**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6
2022-02-21
(2021)黔0502民初16694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尹**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7
2021-02-26
(2020)黔0502民初156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左**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8
2021-02-26
(2020)黔0502民初15690号
民间借贷纠纷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左**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9
2020-12-02
(2020)黔0502民初15690号
民间借贷纠纷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左**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10
2020-12-02
(2020)黔0502民初156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左**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煤安监执三罚﹝2025﹞143号
违法事实: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作业规程,违章作业。《21604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三节采面上下端头支护要求:工作面上下端头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3.2m 长“π”型钢梁“四对八梁支护”,实际使用HDJA-1200金属铰接顶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支护;2.2160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使用的润滑油未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现场检查时用塑料桶存放,且未加盖桶盖;3.20603采煤工作面无煤柱开采沿空留巷,未采取防止从巷道左帮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违法事实: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作业规程,违章作业。《21604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三节采面上下端头支护要求:工作面上下端头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3.2m 长“π”型钢梁“四对八梁支护”,实际使用HDJA-1200金属铰接顶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支护;2.2160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使用的润滑油未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现场检查时用塑料桶存放,且未加盖桶盖;3.20603采煤工作面无煤柱开采沿空留巷,未采取防止从巷道左帮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 1.《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2.《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款;3.《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分别1.给予警告,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2.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3.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合并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11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11-15
2
﹝毕﹞煤安决﹝2024﹞014号
2024年8月9日,毕节市能源局到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开展检查时发现:抽查煤矿安全监控视频显示,2024年8月8日11604采煤工作面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机头卸载滚筒处未设防护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该条违法违规行为不设阶次划分。依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一年内因同一种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2024年该矿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和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已被第二次被立案查处(第一次为2024年5月29日),建议从重处罚,建议对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作出处人民币肆万(¥4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毕节市能源局
2024-09-14
3
七星林罚决字﹝2024﹞第01013号
2020年8月,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七星关区对坡镇田边村田脚组修建西风井、在杉寨村凉水井组修建炸药库,经七星关区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053平方米(3.08亩),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1405平方米(2.11亩),灌木林地面积为:648平方米(0.97亩)。
1.责令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停止违法行为; 2.限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恢复2053平方米(3.08亩)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罚款人民币28203元。
28203.00元
毕节市七星关区林业局
2024-04-11
4
黔﹝七星关﹞煤安罚﹝2023﹞11号
2023年8月29日至30日,毕节市七星关区能源局对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11604采煤工作面遇落差4米左右斜交断层,断层下盘切眼部分目前起到上出口的作用,出口不畅通且采用单梁单柱支护。
11604采煤工作面遇落差4米左右斜交断层,断层下盘切眼部分目前起到上出口的作用,出口不畅通且采用单梁单柱支护。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罚款。
40000.00元
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0-23
5
黔﹝七星﹞煤安罚﹝2023﹞11号
2023年8月29日至30日,毕节市七星关区能源局对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11604采煤工作面遇落差4米左右斜交断层,断层下盘切眼部分目前起到上出口的作用,出口不畅通且采用单梁单柱支护。
11604采煤工作面遇落差4米左右斜交断层,断层下盘切眼部分目前起到上出口的作用,出口不畅通且采用单梁单柱支护。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罚款。
40000.00元
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0-23
6
七星卫职罚﹝2023﹞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6000.00元
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健康局
2023-08-23
7
黔煤安监执三罚﹝2023﹞229号
1.轨道线路使用期间未加强维护及检修。(1)20601运输巷、1380水泵房等地铺设的轨道接头间距大于5mm(接头间距为10mm),内外差大于2mm(内外差为5mm);(2)11603回风巷内多处枕轨失效;2.+1380m主、副水仓未埋设主接地极;3.6#煤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传感器未设置在风筒末端(实际安设在倒数第三节风筒);4.11603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未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5.6#煤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溜煤眼(倾角40°)上方未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6.11603采煤工作面上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足20m;7.1530配电点部分电气设备外壳与局部接地极之间使用的铜线截面不足25mm²。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壹拾肆万伍仟元人民币
14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08-14
8
黔﹝七星关﹞煤安罚﹝2023﹞04号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涉嫌:1、21601采煤工作面上行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期压力影响范围内加强支护质量不符合《2160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现场实际回风巷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两帮未进行支护)。2、21601采煤工作面未按照《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要求在上隅角埋设抽采管路。3、21601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走向:22º,倾向:293º,落差0.5米),未制定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4、开采6号自燃煤层的《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采区开采设计中未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开采自燃煤层的20601采煤工作面形成通风系统后,未按设计构筑防火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涉嫌:1、21601采煤工作面上行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期压力影响范围内加强支护质量不符合《2160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现场实际回风巷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两帮未进行支护)。2、21601采煤工作面未按照《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要求在上隅角埋设抽采管路。3、21601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走向:22º,倾向:293º,落差0.5米),未制定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4、开采6号自燃煤层的《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采区开采设计中未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开采自燃煤层的20601采煤工作面形成通风系统后,未按设计构筑防火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以上4条违法违规行为合并对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处人民币柒万肆仟元整(¥74000.00)罚款。
74000.00元
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7-11
9
黔﹝七星﹞煤安罚﹝2023﹞04号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涉嫌:1、21601采煤工作面上行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期压力影响范围内加强支护质量不符合《2160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现场实际回风巷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两帮未进行支护)。2、21601采煤工作面未按照《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要求在上隅角埋设抽采管路。3、21601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走向:22º,倾向:293º,落差0.5米),未制定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4、开采6号自燃煤层的《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采区开采设计中未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开采自燃煤层的20601采煤工作面形成通风系统后,未按设计构筑防火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
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涉嫌:1、21601采煤工作面上行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期压力影响范围内加强支护质量不符合《2160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现场实际回风巷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两帮未进行支护)。2、21601采煤工作面未按照《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要求在上隅角埋设抽采管路。3、21601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走向:22º,倾向:293º,落差0.5米),未制定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4、开采6号自燃煤层的《二采区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采区开采设计中未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开采自燃煤层的20601采煤工作面形成通风系统后,未按设计构筑防火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以上4条违法违规行为合并对贵州省毕节市对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关区对坡镇先明煤矿处人民币柒万肆仟元整(¥74000.00)罚款。
74000.00元
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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