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瑞阳加油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程凯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6145729003P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郭庄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12-16
2015-12-16
(2015)温鹿商初字第15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市亚龙鞋业有限公司、平阳县瑞阳加油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5-12-16
2015-12-16
(2015)温鹿商初字第153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市亚龙鞋业有限公司、平阳县瑞阳加油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6754301.67元
民事案件
3
2015-11-26
2015-11-26
(2015)温鹿商初字第15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市亚龙鞋业有限公司、平阳县瑞阳加油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6549058.3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阳应急罚决﹝2026﹞第000032-1号
当事人平阳县瑞阳加油城于2026年4月14日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2025-11-27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2025-11-27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2.警告。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
22000.00元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