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蛟河市新站镇乐源火锅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忠慧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1534P77L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蛟河市新站镇一街一委二组8/1丘3-1幢4-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餐罚字【2024】1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024年分3次购进福来内脂豆腐,生产商:沈阳福来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上市日期:20240524,生产日期:20240523,保质期(2-7℃)7天,2元/盒;户户辣椒酱,生产商:青岛柏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1月9日,保质期:12个月,15元/盒;利民烧烤专用辣酱,制造商: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1011,保质期:18个月,12元/盒;川香傲港式沙茶酱,制造商:重庆香纳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504,保质期12个月,35元/盒,以上四种产品均从蛟河市嘉阳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均为1盒,共花费64元。截至2024年6月5日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4种产品均已过期且3种正在使用,因当事人为产品使用单位无法确定违法所得。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经查,2024年6月5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站分局检查中发现:蛟河市新站镇乐源火锅店操作间内冰柜和操作台上的福来内脂豆腐、户户辣椒酱、利民烧烤专用辣酱、川香傲港式沙茶酱均已过期。当事人行为违反《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 2024年8月30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蛟市市监餐罚告字〔2024〕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福来内脂豆腐1盒、户户辣椒酱1盒、利民烧烤专用辣酱1盒、川香傲港式沙茶酱1盒;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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