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杰子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成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3MA1B34XT3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双城市双城镇永和村-594.1-2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城市监处罚〔2026〕83号
哈尔滨杰子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外检人员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栏板高度检测和授权签字人曹香娣没有严格审查报告内容,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不实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哈尔滨杰子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外检人员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栏板高度检测和授权签字人曹香娣没有严格审查报告内容,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不实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2000元罚款
2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