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春平注册资本:287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403817106382444所属地区:宁夏
企业地址: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纬二路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9
(2024)宁03民终1050号
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08
(2024)宁02民终288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罗支公司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1-21
(2023)宁0381民初3902号
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亚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夏中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4
2023-03-20
(2023)宁0106民初2172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5
2023-03-20
(2023)宁0106民初2170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6
2022-12-22
(2022)宁01民终5802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12-22
(2022)宁01民终5801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6-28
(2022)宁0106民初3575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9
2022-06-28
(2022)宁0106民初357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10
2022-06-27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10
(2024)宁0381民初13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
甘肃豫中明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5
2023-02-27
(2023)甘0104民初5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6-25
2023-02-27
(2023)甘0104民初5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5
2021-12-06
(2021)宁0121执1748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9-29
2021-08-04
(2021)宁01民终2398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与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30
2020-12-10
(2020)内03民申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乌海市福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30
2020-12-04
(2020)宁03民终114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上诉人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青铜峡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吴忠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67925.5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2-30
2020-09-13
(2020)宁0381民初88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348.40元
民事案件
8
2020-12-26
2020-12-12
(2020)宁0121民初32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与宁夏建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8667.37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22
2020-11-19
(2020)内2921民初1207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阿拉善蓝马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与邱**、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2-14
2020-10-19
(2020)宁0402民初6049号
合同纠纷
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与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青交罚﹝2026﹞0019号
2026年3月,青铜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收到了宁夏交通运输厅下发的《2026年区内查处违法超限运输案件信息表(青铜峡)》。要求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具体为车辆宁C05880D在2026年1月22日的运输过程中超限超载11.24吨,超限率达到了22.94%;宁C06333D在2026年1月27日的运输过程中超限超载28.4吨,超限率达到了57.96%。2026年3月20日,青铜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的执法人员在中队办公室向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的受委托人仇生海询问公司车辆的超限情况,仇生海表示公司为节省运输成本,提高效益,开会要求司机装载货物时超限装载。经过调查与核实,该公司车辆超限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且两辆车超限运输质量均超过20%以上,违法程度较重,该公司的受委托人仇生海对以上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决定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2
宁青交罚﹝2026﹞0010号
2025年,青铜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收到了宁夏交通运输厅下发的《2025年区内查处违法超限运输案件信息表(青铜峡)》。要求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具体为车辆宁C06333D在2025年8月26日的运输过程中,超限率达到了36.16%;宁C00856D号在2025年12月8日的运输过程中,超限率达到了78.88%。2026年2月10日,青铜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的执法人员在中队办公室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的受委托人仇生海进行了询问,了解公司车辆的超限情况。经过调查与核实,该公司车辆超限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累计2次,且车辆超限运输质量均超过20%以上,违法程度较重,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的受委托人仇生海对该事实予以承认。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5000.00元
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3
宁盐交罚﹝2025﹞101号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决定予以处罚
5000.00元
盐池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4
﹝青﹞应急罚﹝2025﹞24号
2025年11月3日,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焊接作业人员于2025年8月14日、2025年9月15日进行动火作业,作业票编号分别为:DH20250814(4#),作业票编号:DH20250915(1#),2次均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
2025年11月3日,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焊接作业人员于2025年8月14日、2025年9月15日进行动火作业,作业票编号分别为:DH20250814(4#),作业票编号:DH20250915(1#),2次均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35000元(叁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
2025-12-05
5
宁青交罚﹝2025﹞046号
2025年9月18日10时02分许,青铜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收到了宁夏交通运输厅下发《2025年违法超限运输案件信息表》,信息表中显示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名下六轴普通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本年累计43起。2025年9月22日9时15分,青铜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运输部负责人陈立军进行询问得知,《2025年违法超限运输案件信息表》中显示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名下六轴运输车辆43起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属实,公司运输部负责人陈立军也对该事实承认。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货运车辆装载、称重、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制度)、未确保车辆运营符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导致多次超限超载违法事件发生,授权委托人陈立军也对该事实予以承认。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3
6
吴环罚﹝2025﹞40号
2025年6月11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依据2025年6月5日至6日执法监测报告(吴环监(ZFJC-2025-Q)第01号、第02号)监测数据对该公司1#吸收塔尾气排气筒(DA001)废气排放口手工监测数据与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进行比对复核。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吴环监(ZFJC-2025-Q)第03号)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手工监测数据平均值为260mg/m³,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平均值为158mg/m³,绝对误差为-102mg/m³,超过HJ75-2017标准要求绝对误差范围±57mg/m³的0.79倍。
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
50000.00元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18
7
吴环罚﹝2025﹞33号
2025年6月5日、6月6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人员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硫酸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2#硫酸生产线停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停运。经监测,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1#吸收塔尾气排放口(DA001)二氧化硫实测排放浓度为246mg/m3,超过《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标准限值(200mg/m3)的0.23倍。
罚款:叁拾万元(300000.00元)
300000.00元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5-08-26
8
宁青交简罚﹝2024﹞028
2024年7月19日,青铜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货运维修驾培管理中队执法人员在企业动态监控平台系统里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车辆动态监控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多起违规行为并当场告知监控员。监控员未及时处理,涉嫌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经调取车辆动态监控视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监控人员史瑶予以承认,
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9
9
宁青交简罚﹝2023﹞036号
023年12月4日17时45分青铜峡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货运维修驾培管理中队执法人员在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对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监控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行并告知监控员,监控员未及时处理,涉嫌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经调监控视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监控人员赵芳予以承认
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