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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徐强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11MAD1AR798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工路西侧、兴业路南侧(嘉兴市邦达物流有限公司)园内第一号楼一层1-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1
(2025)浙0411民初7902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路政罚﹝2025﹞03468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25日18时06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09(湖盐线)桐乡方向K37+100检查时发现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零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零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307.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2
湖路政罚﹝2025﹞0346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22日20时42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09(湖盐线)桐乡方向K37+100检查时发现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25.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3
湖路政罚﹝2025﹞0347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2月08日17时44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09(湖盐线)桐乡方向K37+100检查时发现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25.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4
湖路政罚﹝2025﹞0346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09日21时46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09(湖盐线)桐乡方向K37+100检查时发现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贰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贰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622.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5
湖路政罚﹝2025﹞0345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2月16日19时23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09(湖盐线)桐乡方向K37+100检查时发现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振达供应链(嘉兴)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9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