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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钦祥斋饭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钦祥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02MA0HL58NX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长治市城区南关村开元二巷7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潞州市监处罚〔2025〕60号
经查当事人按规定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检查中发现该后厨内存放的待售卤制狗肉是从熟人那里购进,每斤60元,共购进7斤,都还未销售,货值金额 420元,无法提供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综上所述,长治市钦祥斋饭店销售未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狗肉,涉嫌存在销售未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卤制狗肉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5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处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两张,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未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狗肉的违法事实。 2、2025年5月28日对相关当事人长治市钦祥斋饭店法人钦祥斋询问笔录一份,证实当事人销售的狗肉未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相关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予以证实当事人符合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和有效身份。
1.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卤制狗肉7斤; 2.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3000.00元
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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