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今夜醉酒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锦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6MA7MP0030M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上品天成住宅小区4幢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丘处罚〔2025〕1号
经查,当事人杨锦竹因感情不合,与丈夫离婚,独自长期在外打工,酒吧交给前夫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者名字未做变更。前夫也不经常在,就又交由店员李玲波管理。2024年10月20日凌晨,“今夜醉”服务员李玲波未要求5名未成年出示身份信息,就允许其进入酒吧。5名未成年进入酒吧后点了雪花啤酒2件160元,瓜子一盘10元,纸一包5元,扑克一副5元,共消费180元。当晚被公安局民警依法查获,服务员李玲波未收取5名未成年人180元的消费费用。
另查明,2024年3月29日,该酒吧因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且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被我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本局作出的处理拒不改正,其“允许未成人进入酒吧且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行为于2024年12月10日再次被本局立案调查。
综上,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