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卓建和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4MA1AUQQAXF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景新街龙沙小区1号楼1-5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2
(2022)黑0204民初91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孟**
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2
2022-01-10
(2022)吉0191民初98号
合同纠纷
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1-11-08
(2021)苏0192民初70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京乐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法院
4
2021-11-08
(2021)苏0192民初70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京乐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8
2022-12-07
(2022)黑0204民初3085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20
2022-10-18
(2022)吉0191执1062号之一
合同纠纷
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9-02
2022-08-19
(2022)黑0204民初25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九州通楚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08
2022-01-24
(2022)吉0191民初98号
合同纠纷
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8900.28元
民事案件
5
2022-04-27
2021-11-29
(2021)黑0204民初2766号
劳务合同纠纷
马**、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2-03-08
2021-12-24
(2021)黑0204执1098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万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12-23
2021-05-31
(2021)黑0204民初586号
合同纠纷
哈尔滨益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24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11-27
2021-03-19
(2021)黑0204执21号
劳动争议
赵*、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0-13
2020-09-14
(2020)黑0204民初1751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万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与曹**、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9-05
2019-08-29
(2019)黑0604民初4750号
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众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博大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卫医罚﹝2025﹞8号
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出具虚假证明文件42份(超声诊断报告单34张、CT报告单3张、病程记录2份、长期医嘱单3份),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参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80000元。
80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卫生健康局
2025-10-23
2
齐铁卫医罚﹝2025﹞7号
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使用2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超声诊断、CT诊断工作并出具报告单及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参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卫生健康局
2025-10-23
3
齐铁卫放罚﹝2025﹞1号
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为患者进行放射诊断并出具CT报告单。其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参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规定,应予处罚。
责令改正,处2900元罚款。
2900.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卫生健康局
2025-10-11
4
齐铁卫母罚﹝2025﹞1号
齐齐哈尔博大医院有限公司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参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规定,应予处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60元,并处罚款6000元,罚没款合计6760元。
6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卫生健康局
2025-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