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小菌面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玉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22MAC29KTT6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船埠头新村5-4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缙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49号
缙云县小菌面馆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船埠头新村5-44号,2024年01月09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缙云县小菌面馆内的其他垃圾桶里混投鸡蛋壳(易腐垃圾),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场对缙云县小菌面馆发放了缙综执责改通字[2024]第044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缙云县小菌面馆在2024年01月10日17时前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但是2024年01月17日15时2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缙云县小菌面馆未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经现场勘查,缙云县小菌面馆在店内的其他垃圾桶里混投塑料盒(可回收物)、辣椒(易腐垃圾)。执法人员责令缙云县小菌面馆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缙云县小菌面馆已按要求改正完毕。
? ? 缙云县小菌面馆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丽水市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2-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