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永多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永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6MA84RT9B9Q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三间村腰三间屯屯西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绿处罚〔2025〕22号
经查,当事人绿园区永多蛋糕店成立于2021年7月28日,经营者孙永多,经营场所位于绿园区合心镇三间村腰三间屯屯西南,主要从事蛋糕销售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25年2月14日,本案举报人在当事人店内购买爆浆小软糕点(芒果口味)一盒,花费12元。该产品为预包装食品,包装为八边形立方体塑料盒,除包装盒正面粘贴有紫色“爆浆小软糕点 芒果口味”不干胶贴外,包装内外未见其他预包装食品标签。举报人在购买上述涉案食品时,对购买过程进行录像、拍照,并向我局进行举报,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我局接到举报后,当事人承认涉案预包装食品确为其店内售出,称其进货来源为宽城区金冠食品原料包装商行,购进时间约为2024年11月中旬,购进数量4盒,进货价格7.8元/盒,但无法提供相关进货凭证。2025年3月13日,执法人员前往宽城区金冠食品原料包装商行进行核实,该商行确有经营同款涉案预包装食品,其包装盒背面粘贴有透明不干胶胶贴,印刷有相关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具备合法厂家资质及进货凭证,但未能查到当事人在该商行购进涉案预包装食品的记录。2025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长市监绿限提〔2025〕22号),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涉案预包装食品的进货来源及相关凭证,当事人未能按要求提供。至案发时,涉案预包装食品已全部售出,除举报人所购买的一盒确认无标签外,其他三盒标签情况无法确认,本案货值金额12元,当事人违法所得4.2元。已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法行为作出当场处罚决定(长市监绿当罚〔2025〕7号),给予警告。
经查,2025年2月14日,本案举报人在当事人店内购买爆浆小软糕点(芒果口味)一盒,花费12元。该产品为预包装食品,包装为八边形立方体塑料盒,除包装盒正面粘贴有紫色“爆浆小软糕点 芒果口味”不干胶贴外,包装内外未见其他预包装食品标签。至案发时,本案货值金额12元,当事人违法所得4.2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2元;
2.减轻处罚,罚款5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04.2元。
当否,请批示。
5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2025-09-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