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鼎发砖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世民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5MA79EJ7A2C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坎尔孜乡西坎尔孜三村第四片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4
(2024)新2325民初35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奇台县鼎发砖厂
马**
奇台县人民法院
2
2024-07-23
(2024)新2325民初12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奇台县鼎发砖厂
王**
奇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奇市监处罚〔2026〕57号
奇台县鼎发砖厂于2025年4月22日成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 ;建筑砌块制造,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2026年4月24日对场内在用的叉车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6年5月7日经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合格。2026年6月26日我局对奇台县鼎发砖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发现叉车驾驶员彭永成无证操作叉车,我局立即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奇市监特令〔2026〕第34号),责令限期改正,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奇台县鼎发砖厂收到奇市监特令〔2026〕第34号指令书后予以整改,并于2026年6月29日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雇佣了一名叉车持证人员杨庭文。2026年7月7日,我局对奇台县鼎发砖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整改回头看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台叉车正在作业,叉车使用登记证编号:车11新B02594(26),叉车操作人员肉孜尼牙孜·吾守尔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无证驾驶,雇佣的叉车持证人员杨庭文请假看病未在操作现场。奇台县鼎发砖厂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叉车)作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