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四川刘刚五金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安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22MA6YRKNP15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西环二路中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23
(2020)陕0722民初13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城固县四川刘刚五金批发部
陕西建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城固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6
2021-05-28
(2021)陕0722执2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城固县某某某某五金批发部与被执行人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市监处罚〔2025〕19号
当事人城固县四川刘刚五金批发部于2024年9月初,以进价80元/盘购进标称郑州市海通电线电缆厂生产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2盘,规格型号RVVB 300/500V、100M/盘、等级合格品,之后以每卷1.80元/米的价格销售,2024年9月23日,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工业产品质量抽检中,对城固县四川刘刚五金批发部(经营者:赵安菊)在售的标称“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抽样送检,经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所检项目中标志、导体电阻不符合JB/T8734.1-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和软线 第1部分:一般规定》、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检测结果送达当事人,认可无异议,截止抽检判定不合格之日,期间共售出1盘,剩余1盘已停止销售。在该批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购销过程中,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罚款二千元整(2000.00元)上缴国库,并没收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1盘。
2000.00元
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