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余福军水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万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CEKGYN9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悦融湾农贸市场水厂区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61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4月7日注册登记,在悦融湾农贸市场从事水产品零售,同时在饿了么(现已更名“淘宝闪购”)开设有一网店名为“恩施市余福军水产店(悦融湾店)”,销售人工养殖的水产品。2025年9月26日,当事人从荆州市高新区辛亥水产经营部购进了75.7斤人工养殖的4A甲鱼,单价14.2元/斤,货款1074.94元,当天在饿了么网店上架了甲鱼,销售的甲鱼规格大小不一,为了更好打开销路当事人在其中挑选了个头相对大的将其命名为“野生黄甲鱼约3.5斤左右”进行宣传销售。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在饿了么分别于2025年10月2日、2025年10月18日成交上述“野生黄甲鱼”共2单,原价178.9元/只,每单扣除平台补贴16元、配送费补贴3元、交易服务费8.94元、物流服务费4元后,2单实际收入为293.92元。
另查明,当事人线下未对其销售的甲鱼作任何形式的宣传,并在案发后立即下架“野生甲鱼”商品链接。
同时查明,当事人通过饿了么网店对人工养殖的甲鱼进行上述广告宣传,无广告费用。...[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照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