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海民 | 注册资本:3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1108746492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西掌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7
劳动争议
王**
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2
2023-05-31
(2023)晋0404民初654号
劳动争议纠纷
张**
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1
2020-04-02
(2020)晋0404执208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李**与被执行人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工伤劳动纠纷执行裁定书
92894.30元
执行案件
2
2017-12-28
2017-09-22
(2017)晋0421执60-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程**、申**、杜**与李**、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15215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7-01-23
2016-06-29
(2015)年长民初字第013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程**、申**、杜**诉李**、第三人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78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6-10-13
2016-10-13
(2016)晋04民终14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李**、程**、申**、杜**与被上诉人李**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长上)应急罚﹝2026﹞3号
2026年1月13日-14日,长治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上党区应急管理局在对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一)15204回风顺槽(向西)掘进工作面辅助运输为单轨吊机车运输,通过查看1月12日四点班视频监控,在单轨吊运输跨越第三部皮带机头处,起吊重物底部与胶带机机头喷雾降尘装置碰撞,安全间隙不足;(二)《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井下应急救援装备库干粉灭火器储备8台,实际配备2台;”,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立案查处
(一)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二)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共计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的行政处罚
45000.00元
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
2026-02-06
2
晋(长上)应急罚﹝2025﹞26-1号
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15203回采工作面2#、22#液压支架压力表为零,支架不接顶;回风顺槽第二组超前液压支架压力不足24MPa,违反作业规程规定。15203回采工作面在用单体柱未穿柱鞋,违反作业规程规定;上述行为分别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立案。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上党区应急管理局
2025-10-08
3
晋(长上)应急罚﹝2024﹞044-1号
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1.矿长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矿长安排调度室伪造2024年9月12日四点班、13日零点班调度日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七)项、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2.2024年9月12日13时55分双回路(西火线)断电,企业单回路供电期间未按照山西长治联盛煤业有限公司《无计划停电专项应急预案》“矿井如发生一回路失电,在另一回路单电源供电情况下,严禁井下组织生产性作业”的规定停止井下生产性作业。违反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1.矿长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矿长安排调度室伪造2024年9月12日四点班、13日零点班调度日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七)项、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生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的行政处罚。2.2024年9月12日13时55分双回路(西火线)断电,企业单回路供电期间未按照山西长治联盛煤业有限公司《无计划停电专项应急预案》“矿井如发生一回路失电,在另一回路单电源供电情况下,严禁井下组织生产性作业”的规定停止井下生产性作业。违反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对你单位给予警告、合并处罚款人民币柒拾柒万元整(?770,000.00)的行政处罚。
770000.00元
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
2024-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