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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嘉尚佳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毅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81MA5NB36N1M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公园西路2号(新华书店综合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1
2020-05-25
(2020)桂12民初1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河池市嘉尚佳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宜市监处罚〔2026〕43号
经调查查明:2026年1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在当事人货架上发现摆放有家家圣?七彩菌汤料2包 ,品名:七彩菌汤料,净含量:60克,生产者:广西海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345080300067,生产日期:20250114,保质期:12个月;该产品至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属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正在待售。现场检查未发现除上述批次外的其他批次的家家圣?七彩菌汤料。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20250114批次的涉案食品是2025年2月7日从河池市宜州区味源食品经营部购进,购进数量为10包,购进单价是9.5元/包,销售单价是12.80元/包。当事人购进涉案批次食品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材料和食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2025年2月7日前,曾多次购入涉案食品,当事人在2025年2月7日至案发时,未再次购入涉案食品。因当事人存在前期批次食品尚有库存,又购进新批次食品上架销售,不同批次食品混淆销售,且售出食品时无售出食品所属批次记录,故无法追溯售出涉案食品的具体批次。 当事人销售的20250114批次的涉案食品在2026年1月14日以后超过保质期,根据当事人的商品销售明细,当事人在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6日本局检查时,共售出涉案批次食品1包,该包产品于2026年1月17日售出给投诉举报人。因无法追溯售出涉案产品的具体批次,除了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的1包和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2包已超过保质期外,无法查实当事人其他已售出的涉案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故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为3包,涉案货值金额为38.4元,违法所得为12.8元。 另查明,2024年12月30日,当事人曾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本局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家家圣?七彩菌汤料2包(净含量:60克,生产者:广西海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50114,保质期:12个月);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8元; 3、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12.8元。
1000.00元
河池市宜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