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海林 |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9028684238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6号龙湖花园1-2(博德台)一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2
(2026)沪0112民初455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武汉法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晟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晟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
2026-05-07
(2026)沪0112民初9618号
修理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龙湖悦享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3
2026-04-2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何**,张**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4
2026-04-15
(2026)赣0191民初9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6-04-15
(2025)赣0191民初884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6-04-15
(2025)赣0191民初87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周*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6-04-14
(2025)渝0108民初418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潘*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8
2026-03-31
(2026)闽0112民初2283号
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秀宜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龙湖悦享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9
2026-03-31
(2026)赣0191民初9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6-03-31
(2026)闽0112民初2279号
承揽合同纠纷
福建秀宜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龙湖悦享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7
(2025)渝0112民初656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祝*
裁判文书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9
(2025)赣0191民初77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吴*
裁判文书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6-03-19
(2025)赣0191民初77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邱**
裁判文书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6-03-11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5
2026-03-11
(2025)渝0112民初12013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杨小菊;孙岱
裁判文书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6
2026-03-06
(2025)渝0116民初1741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周**
裁判文书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7
2026-03-05
(2025)渝0103民初4996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吴**
首汉萍;谢凌
裁判文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8
2026-02-26
(2025)湘0112民初287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赵*
裁判文书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9
2026-02-13
合同纠纷
南京信杰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棕源绿谷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10
2026-02-12
(2025)赣0191民初87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0
2025-02-21
(2025)粤0111民初78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某有限公司、熊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9-14
2024-07-22
(2024)苏0591民初165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苏州大千名门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7-23
2024-05-29
(2024)浙0212民初137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高凯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4-05-15
2024-02-22
(2024)浙0206民初110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城明环境(浙江)有限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5-14
2024-01-08
(2023)渝0109民初1137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胡**与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4-04-03
2023-05-08
(2023)渝0105民初1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26.50元
民事案件
7
2024-04-01
2024-01-05
(2024)渝0109执异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江**等与邓**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4-03-27
2024-03-19
(2024)渝0151执516号之五
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王**服务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4-03-19
2023-12-04
(2023)渝0101民初135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彭官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4-03-19
2023-12-04
(2023)渝0101民初135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王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73.6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北消行罚决字﹝2026﹞第0034号
2026年1月7日,根据群众提交的《履职监督信》,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街道悦融三路1号由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宋海林,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6号龙湖花园1-2(博德台)一楼)管理的北辰悦来壹号天御艺墅小区进行现场核查时,调取2025年12月22日消防控制室监控记录查看,发现仅一人持证值班,随即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渝北消即字〔2026〕第A002号),责令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北辰悦来壹号天御艺墅小区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3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局
2026-02-26
2
上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04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2日,杭州市上城区消防救援局对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核查时,发现该单位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属于轻微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执行方式: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30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04
3
渝经信无线电罚字﹝2025﹞4号
2025年3月起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湖物业有限公司九里晴川(项目部)小区内使用无线电对讲机7台,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和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
经查,你(单位)于2025年3月起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湖物业有限公司九里晴川(项目部)小区内使用无线电对讲机7台,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和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宋海林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邓欢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2.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证明当事单位是上述无线电设备使用单位的事实,以及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事实;3.无线电监测测试频谱图、现场设备录像等证据,证明该单位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法行为;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责令整改通知书》《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讲机频率占用问题的整改回复函》证明当事单位拒不整改的事实等证据为证。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2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渝经信无线电罚字〔2025〕4号),告知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告知的期限内没有进行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本机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未取得违法所得,未对合法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无线电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未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的,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至9.5万元罚款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
95000.00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12-19
4
渝沙坪坝市监处罚〔2025〕57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03年11月6在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从事物业管理等经营活动。2025年5月16日,当事人收取了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双大道24号附22号门面业主曾利平的一笔费用(收据信息为:客户:曾利平cqltfssp2-s14-0122,收款号:YC25051600000861,费用名称:工程服务费,金额:9800元,备注:2-S14-0122增容费。收款单位: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谭雪琴,收款时间:2025年5月16日13时50分21秒)和一笔服务费(具体为:客户:曾利平cqltfssp2-s14-0122,收款号:YC25051600000867,费用名称:工程服务费,金额:10752元,收款方式:POS刷卡,大写:壹万零柒佰伍拾贰元整,备注:2-S14-0122增容人工费。收款单位: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谭雪琴,收款时间:2025年5月16日13时52分03秒),并向其出具了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专用收据。2002年1月2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98号)规定一、对一般供电要求的电力用户申请新装计增加用电容量,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当事人收取的增容费,即电力用户申请增加用电容量而收取的供(配)电工程贴费,属于明令取消收取的费用;收取的增容人工费是当事人为门面业主办理增加用电容量的服务费。
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七)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9800元。
98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3
5
两江消行罚决字﹝2025﹞第0093号
"2025 年 5 月 22 日,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两 江新区礼洁路 188 号的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九里晴川进行举报投诉现场核查时,发现只有贾雪松一人值守。支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100.00元
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6-13
6
两江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2号
2024 年 12 月 2 日,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汇流路1 号的重庆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汇流路店进行开业检时,发现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美联广场室内消火栓无水。支队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1-23
7
钱塘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54号
当事人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23年07月15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29
8
钱塘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55号
当事人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23年07月15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给予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