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荣甘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秦兴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90MA7AALNM7F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东街2345号管委会3-1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罚决〔2026〕第000006号
2026年4月21日11时10分许,我局接到新燃集团沙区分公司电话报告,明园小区燃气管线被挖伤。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明园小区26号楼南侧有一施工工地,工地内有一坑,坑深约1.5米,坑内有一PE90中压燃气管线被挖断,管线距地面约1.3-1.4米,现场停放一辆新01工03688型轮式挖掘机,挖掘机驾驶员李双亚,经现场勘验了解,该施工项目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燃气管道改造更新项目二期”,施工单位为乌鲁木齐新荣甘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内容为沙区18个老旧小区燃气改造,更换燃气管线,在进行探坑开挖时,将PE90中压燃气管线挖伤,造成明园小区300余户居民停气。
责令行政相对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燃气公司已经进行抢修),鉴于其即无从轻或者减轻也无从重的法定情形,参考《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拟决定处一般处罚,罚款柒万伍仟元(75000元)。
75000.00元
沙依巴克区城市管理局(沙依巴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